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基于跨国层
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本文以2000-2018年全球66个经济体36个行业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利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准自然实验”性质,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方法分析了该碳排放权交易对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及其机制,并对不同行业和国家类型进行了异质性分析。
第1章绪论
1.1目的与意义
1.1.1目的
全球经济自工业革命以来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伴随着环境问题愈发突出,地球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考验。其中以人类活动为主导致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变暖问题迫使人们同时暴露在经济发展阻滞、健康受损、极端天气频发等多重风险之下。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数据,2022年全球因燃烧能源和进行工业活动而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现上升趋势,增幅为0.9个百分点,总计增加了约3.21亿吨。这一增长使得全球二氧化碳的总排放量攀升至368亿吨,创下了新的记录高点。
面对全球环境挑战的不断加剧,各国政府已将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和促进绿色贸易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战略。长久以来,各国为了实现低碳发展和绿色经济,通常采用环境规制来约束环境污染与资源消耗。从环境规制的发展来看,早期国家们普遍使用立法、规章制度等强制措施来规范行业和企业的环境行为,这一类通过立法和强制手段来实现碳排放降低的方式被称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逐渐暴露出成本高昂、效率低和刚性过度等问题,于是各国开始探索新的环境规制手段。
随着《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及《巴黎协定》等国际环境协议的签订,全球气候治理框架中确立了对碳排放总量的强制性限制。在此背景下,旨在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气候行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环境政策工具——碳排放权交易机制(ETS)被广泛采纳。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化政策旨在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通过设定排放上限并允许排放权的买卖,激励减排行为,为参与国提供了灵活的减排途径。为碳排放权定价、构建碳交易市场,已成为国家常用的降低环境污染、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例如,欧盟于2005年设立了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该系统覆盖范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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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内容、方法与框架
1.2.1研究内容
本研究聚焦于探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及其影响机制。首先,通过梳理和归纳现有文献,本文系统地分析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减排效应、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因素以及环境规制对低碳出口的影响。其次,本研究对出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的特征事实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两个关键维度进行了探讨:国家层面和行业层面。通过这种多角度的考察,我们旨在揭示不同国家和不同产业在出口活动中碳排放的具体情况和差异性。随后,根据现有理论基础提出了研究假说。在本研究的实证分析部分,将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ETS)的事件视为“准自然实验”。跨国视角下利用行业层面的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探讨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实施与贸易中出口隐含碳强度之间的关系,并运用一系列严格的验证方法,包括平行趋势假设检验、安慰剂检验以及PSM-DID、双重差分异质稳健估计等方法,对结果的稳健性进行了细致的检验。随后,从能源结构效应和技术创新效应两个角度探讨了碳排放权交易对出口隐含碳排放减排效应的内在机制。最后,本研究还考察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出口隐含碳减排效应在不同行业和国家类型之间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实证研究结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贸易领域的低碳转型提供理论和政策支持。
1.2.2研究方法
一是文献研究法。系统搜集并查阅碳排放权交易减排效应、出口隐含碳排放影响因素等环境规制与国际贸易这一系列主题的国内外期刊文献,以了解这些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梳理并总结已有的理论基础、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据此挖掘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二是理论分析法,通过对“科斯定理”和“波特理论”等理论的深入探讨,多方位分析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机制,进而为实证分析和政策建议提供理论支持。
三是实证分析法。首先,在OECD数据库中获得所需数据,将2000-2018年44个经济体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双重差分法来研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其次通过分步回归的方法检验能源结构效应和技术创新效应;最后进行多种稳健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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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文献综述
2.1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效应评估
2.1.1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通过将碳排放权视为一种商品在碳市场上进行交易,从而实现减排目标的一种环境规制。因其本质上是利用市场来引导企业主动进行节能减排,所以也被称为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理论基础是从Pigou的“外部性”理论展开的,Pigou通过“外部性”理论揭示了碳排放的社会成本,从而使得碳排放问题得到关注与重视。然后Coase(1960)的产权理论即“科斯定理”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他认为如果产权明晰且允许交易,那么就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和资源协商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由此他提倡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随后,Dale(1968)将产权的概念运用到污染治理中,提倡通过政府向企业分配或出售排污权,并允许企业在交易市场中对排污权自发进行有偿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概念正是在排污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随着环境问题在全球范围内的日益严峻,学术界对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投入了大量关注。经过多年的研究努力,该领域已经积累了较为丰硕的学术成果。目前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研究主要从其经济效应和环境效应等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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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因素研究
2.2.1出口隐含碳的定义及测度研究
“隐含碳”作为碳排放消费者责任制的核心,起源于“隐含能”这一概念。1974年,国际高级研究机构联合会(IFIAS)的能源分析工作组在会议上首次提出了“隐含能”的定义,即产品或服务在其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总量,包括直接和间接的能源消耗。随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采纳了这一概念,并从非意愿产出的角度将其扩展为“隐含碳”。Wiedmann(2009)进一步从“碳足迹”的视角对“隐含碳”进行了界定,将其定义为商品从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运输直至最终成为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这一整个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这包括了在各个阶段直接和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这也是本文所关注的出口隐含碳排放的经济学内涵。
目前,有关出口隐含碳排放的测度方法主要包括生命周期法(Life CycleAssessment,简称为LCA)和投入产出法(Input-Output,简称为I-O)。其中生命周期法是根据某种特定产品在生命周期内的全部活动中输入和输出的物质来评估隐含碳排放。Gallego和Lenzen(2005)利用LCA法追踪了产品不同时期的碳排放量,并以此对碳排放责任进行了划分与分配。涂金玲和朱再清(2023)基于LCA法测算了1998-2020年中国粮食双边贸易的隐含碳排放量。然而,生命周期法在实际应用中要求大量完备的数据,且各国的产品能耗系数和数据统计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该方法仅被运用在数据完备的相关产品的隐含碳排放计算中。
当前,在研究贸易中隐含的碳排放时,投入产出分析方法被广泛采用作为一种主要的技术手段,其基于投入产出表来对贸易隐含碳进行测算。最初投入产出分析主要是利用在经济领域,但随着研究的深入,部分学者将其带入到了资源和环境领域(Daly,1968;Leontief,1970)。投入产出分析法可依据所依赖的投入产出表划分为两种模型:单一区域投入产出模型以及多重区域投入产出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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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典型事实 ................................. 17
3.1 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现状 ................................ 17
3.2 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变化趋势 ....................... 17
第4章 研究假说 ............................... 22
4.1 技术创新效应 ........................ 23
4.2 能源结构效应 ....................... 24
第5章 研究设计 ................... 26
5.1 模型设定 ........................... 26
5.2 变量选取和描述性统计............................... 27
第6章实证结果分析
6.1基准回归结果
基于上述双重差分模型的回归结果见表6-1。在回归分析中,首先观察到第(1)列的是未加入任何控制变量的直接回归结果。随后,第(2)-(3)列在模型中逐步引入了经济水平、产业结构等控制变量。分析结果显示,在纳入这些控制因素后,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有所减小。然而,不论是在基础模型还是加入了控制变量的模型中,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均在5%的统计性水平上表现出负向显著性。这一发现意味着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与减少出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之间存在显著的关联。第(4)列进一步加入行业时间的固定效应后,被解释变量的系数仍显著为负,结果稳健。综上行业和国家层面分析的结果表明,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国家在出口隐含碳排放上显著低于未实施的国家,并且这种显著降低的作用在有无控制变量及更换固定效应的情况下均成立。
国际贸易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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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7.1研究结论
本文首先从理论方面对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与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效应出发,然后对其影响机制展开了理论分析,其次,本研究选取了2000至2018年间覆盖66个不同经济体的36个行业数据作为分析样本,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探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实施对其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基准回归结果表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能显著降低行业的出口隐含碳排放,这一结论在经过多种稳健性检验下仍然成立,说明该实证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第二,机制检验表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能够通过技术创新效应和能源结构效应两个渠道作用于出口隐含碳排放。具体而言,碳交易机制一方面能够提高技术水平,同时还能优化能源消耗结构,降低化石能源消耗比例,从而实现出口隐含碳排放的降低。
第三,异质性分析表明,行业层面分析中,相比于研发密度高的行业,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削弱作用在研发密度低的行业中更为显著。国家层面分析中,经济体的发展水平和研发水平更高,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所释放的降低出口隐含碳排放的作用越显著。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