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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思考

时间:2022-01-12 来源:51mbalunwen作者:vicky
本文是一篇公司治理论文,本文结合发现的问题,构建 A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 A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机制的对策包括:弱化家族契约管理;建立有效的职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建立激励兼容约束的公司管理机制以及建设开放的企业文化。为了达到预期效果,还制定了保障措施包括淡化家族意识、树立契约管理理念及树立人本管理理念。这些措施对 A 家族企业的治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优化、治理效率的提升,从而促进 A 家族企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改革开放后,我国兴起并发展壮大了一批家族企业,这些市场主体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地位,其发展质量的好坏和治理水平的提高对我国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根据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中的调查数据显示,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国民营企业的数量已经有 360.12 万家,其中家族企业占比 85.6%;在我国 3700 多家上市公司中,家族上市公司占比为达到 58.4%。家族企业在社会就业和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9 年底,我国城镇就业人数 44741 万,在企业就业的人数为 37035 万,其中民营企业的就业人数达到 12561 万,远超过国有与城镇集体企业的 7245 万,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占比较大的家族企业,由此可见我国家族企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推动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家族企业在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发展、就业等各方面都占据重要地位。家族企业在世界各国主要国家的情况可以大致统计如下表(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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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研究方法及目的
一、研究方法
本文选取了 A 家族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结合企业治理现状、分析其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 A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的对策,采用的研究方法有:
(1)文献研究法:确定研究主题,通过知网、图书馆的资源收集与总结相关领域的文献,对家族企业及家族企业治理有了新的认识,为全文的撰写提供理论基础。
(2)案例分析法:本文选取 A 家族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同时结合我国家族企业的发展背景和现有对家族企业契约治理进行研究,分析了 A 家族企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 A 家族企业治理水平提高的对策,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3)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以差序格局理论、现代管理理论、家族企业演进理论等理论为基础进行分析,结合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 A 家族企业家族管理现状及进行研究,归纳 A 家族企业目前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研究目的
本文作者为 A 家族企业的创始人之一,在企业日常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现本公司一些问题,家族企业治理过程中如何选择合适的治理模式来管理企业是企业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作者在工作中也常思考这些问题。本文作者想结合自己的企业实际管理情况和在读 MBA 所学的专业知识对 A 家族企业进行剖析,分析其目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实际可行的建议用于工作管理中,以便在日后工作中有所借鉴。

第二章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第一节 关键概念界定
一、家族企业的概念
家族企业是一个国际问题,由于各国企业特点和文化因素,学术界尚未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形成统一的结论,这主要是由于如何认定家族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比如控制权比例、投票权问题、战略规划以及家族成员占比等问题等。在如何定义家族企业方面,虽然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定义,但学者们通常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界定。
(一)从企业所有权、经营权角度的定义
该角度通常以某个持股比例作为临界点,比如 Donckels & Frohlich(1991)认为该比例为 60%,Hayward(1992)、Cromie(1995)等人认为该比例可为 50%,超过 50%及以上即可认为是家族企业。从经营权角度讲多以家族人员是否参与经营决策为标准,实际控制人或家族成员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决策权通常视为家族企业。盖尔西克(1998)认为无论是否家庭成员在企业中参与管理都不能作为认定家族企业的标准,能作为判断企业是否为家族企业的标准应该是家族成员拥有企业的所有权。Barnes & Hershon(1976)认为家族企业应该是属于那种企业所有权由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家庭成员控制的,并且家族成员在企业中参与企业的管理。孙治本(1995)则提出了以经营权为核心的判断家族企业的标准,他提出家族成员或具有利益上关联关系的家族共同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一个企业的经营权就可以界定为家族企业。
(二)从家族成员的参与程度角度的定义
钱德勒(1977)在定义家族企业概念时提到,家族企业不仅是不仅包括与之相关的有所有权和控制权的企业,还包括那些不由企业掌控、但具有很大关联关系的企业。Donnely(1972)认为家族企业应该是那种至少有 2 代家族成员同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子承父业、共同经营。罗伯特、丘吉尔(1997)的著作中提到,企业中家族成员的代际关系是判断家族企业的重要标准。叶银华(2009)在界定家族企业标准时,认为家族成员或具有二等亲以内的亲属担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三等亲家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大于公司全部席位的1/2 作为判断是否为家族企业的标准。储小平(2009)提出,家族企业是家族成员对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能够控制的一个控制状态,而不仅仅是局部的某种特征。

第二节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的理论基础
一、差序格局理论
差序格局概念最初由学者费孝通提出,他认为我国社会大多数还是以我为中心多,这种自我中心类似水上涟漪由内向外扩散,关系圈在扩散但紧密程度在减弱,他在研究我国乡村结构时发现家庭周围都会形成以家族为中心的人际圈,家族中整体实力的强弱决定其圈子大小,与家族企业类似,每个人也是如此。这种关系相互交织形成一个网状、圈子结构,这种圈子结构又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平面式的社会关系,差序格局由此形成。
在家族企业中,也形成了以实际控制人为中心、各种亲缘关系相互排列在周围的最大、最强的差序格局,它们之间具有不同的亲属关系,这种亲属关系的确立是建立在血缘或姻亲基础上。家族成员在这个差序格局序列中的位置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其在企业的权力和地位,并且核心家族成员的凝聚力也会明显优于其他家族成员。同时,企业实际控制人权力的大小也影响差序格局圈子的大小,实际控制人权力越大,家族成员更倾向于依附在实际控制人周围,圈内的家族成员就越多。
二、现代管家理论
管家理论这一概念最先出现于 Donaldson(1990)和 Barney(1990)的文献之中。当前关于管家理论的探究,一直深陷于组织经济学理论以及管理理论的相关争论之中。Davis、Donaldson(1997)以下简称 DSD 首次关于管家理论的相关研究框架开展了比较系统的论述工作。Albanese、Harris(1997)、Preston(1998)在开展了相应的论战以后,DSD(1997)对于管家理论相关分析框架进行了很好的完善。管家理论来自于组织社会学以及组织心理学中的相关人性假设,与代理理论中的代理人理性假设是不一样的,也就是经理人不受个人资历动机的影响,而是需要同委托人的目标一致。代理理论对于激励设置体系是比较依赖的,而相比较之下,管家理伦则侧重于推崇“性本善”的观念,所以会把经理人视为能够高度信赖的管家,而且这种行为存在着一定的集体主义特点,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可以将管家利益看作是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内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管家会尽可能的去坚持维护组织的利益。尤其是如果经理人在同一个组织中的任期比较长的话,那么经历人关于这一组织的承诺度就更高,而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也就越来越趋于一致。“管家”认为努力为组织实现利益最大化也能够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工作的过程中会更加认真努力。而且如果经理人利益和股东利益存在矛盾的情况下,经理人也会优先选择以股东利益为重,这样就会使得相关代理成本有所降低。受股东目标多元化的影响,业界一致认为管家在实际生活中会以组织取向的行为来实现组织目标,并将组织目标作为自己的工作任务。因此可以认为经理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最大动机就是能够实现组织效益的最大化,从而更好地保障相关方的利益,同时在实现组织利益的过程中来更好地实现个人的利益。

第三章 A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现状及问题分析.............................18
第一节 A 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基本情况.............................18
一、A 家族企业介绍....................................... 18
二、A 家族企业组织结构............................................. 19
第四章 优化 A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的研究............................30
第一节 家族企业契约模式分析...................................... 30
一、初创期的业主型治理模式............................................30
二、成长期的折中型治理模式...........................................32
第五章 研究结论、启示及展望.....................................48
第一节 研究结论..................................48
第二节 研究启示.......................................48

第四章 优化 A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的研究

第一节 家族企业契约模式分析
企业治理模式是企业发展的产物,是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做出的不同战略选择,不同的治理模式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治理模式也有不同的类型,学者们最早提出融合了契约与人情关系的“契约一人情”治理模型,该模型用于说明治理结构对企业战略决策质量的影响,模型构成如下图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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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该模型的基础上,Mustakallio 等学者提出了很多有关企业治理结构与决策质量相关的命题,其共同理念认为家族企业的契约人情程度不同对企业治理水平好坏有重要影响。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按企业自身所处生命周期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常见的模式,包括:初创期的业主型模式,成长期折中型治理模式及成熟期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

第五章 研究结论、启示及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家族企业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国家族企业管理和经营还是依靠家族成员之间的经验,但是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和股份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家族企业已经很难适应现代化企业的发展,这些家族企业要想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大做强客观上就要求这些企业形成良好的治理机制。本文通过对 A 家族企业及其治理机制的研究,我们研究发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家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产物,借助经济的发展,这种家族企业越来越不断壮大,在公司制企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今天,家族式管理方式依然有其独特的吸引力与竞争优势,其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一般企业无法比拟的,但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也在日益显现,这些弊端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而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
(2)通过对 A 家族企业的研究,发现 A 家族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高度集权的领导方式,内部家族化管理模式,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及企业文化制约企业的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了制约 A 家族企业进一步壮大和代际传承发展重要难题。
(3)本文结合发现的问题,构建 A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模式,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 A 家族企业契约治理机制的对策包括:弱化家族契约管理;建立有效的职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建立激励兼容约束的公司管理机制以及建设开放的企业文化。为了达到预期效果,还制定了保障措施包括淡化家族意识、树立契约管理理念及树立人本管理理念。这些措施对 A 家族企业的治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优化、治理效率的提升,从而促进 A 家族企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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